為暢通縣鄉兩級醫療機構人才流動渠道,優化衛生人才資源配置,有效解決縣城醫療衛生單位實用性人才緊缺問題。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從農村衛生院選調15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縣城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崗位、范圍和資格
(一)公開選調崗位(15名)
1、湖口縣衛生健康總醫院2名:醫療質控中心工作人員2名。
2、湖口縣人民醫院5名:婦產科醫生1名、消化內科醫生1名、心血管內科醫生1名、普外科醫生1名、腎內科醫生1名。
3、湖口縣中醫醫院1名:急診科醫生1名。
4、湖口縣婦幼保健院1名:婦產科醫生1名。
5、湖口縣托育綜合服務中心1名:中醫兒童保健醫生1名;
6、湖口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4名:檢驗人員1名、護理人員2名、藥房人員1名。
7、湖口雙鐘鎮衛生院1名:護理人員1名。
(二)公開選調范圍
農村衛生院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三)公開選調資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醫藥衛生方針政策;思想素質好,恪守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
2.工作年限要求:在農村衛生院工作滿5年及以上。其中:按政策規定,2016年以后入學的醫學定向本科生需在湖口縣農村衛生院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轉編后滿3年,縣外調入人員需在湖口縣農村衛生院服務滿2年。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前。
3.報考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1《湖口縣2024年從農村衛生院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許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審查,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報考人員須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4、近五年內醫德醫風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等次的。
以上條件由各農村衛生院把關。
二、選調工作程序
(一)公布:公開發布《湖口縣2024年從農村衛生院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縣城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實施方案》。
(二)報名:凡符合公開選調資格的人員應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好附件2《湖口縣2024年從農村衛生院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主要領導簽署同意報考意見(注明醫德醫風考評情況),并加蓋單位公章。到縣衛健委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須提交附件3《選調承諾書》、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江西教育網”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認證結果頁面、資格證、執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須注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張。
????報名時間:2025年元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17:30。報名結束后,由縣衛健委統一征求紀檢監察、政法委、宣傳部意見,公布報名名單。
(三)資格和加分審查:2024年元月8日(星期三)進行資格和加分審查。對已取得對應專業副高職稱資格證的加3分,對已取得對應專業中級職稱資格證的加2分,加分依據以提供最高職稱資格證為準;對2021-2023年度內獲得縣級部門嘉獎和通報表揚的加1分,最多不超過3分,加分以文件為準;2021—2023年度內獲得縣委、縣政府或市級以上通報表揚的加2分,加分以文件為準;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援外經歷(含流調和核酸采樣)每次加1分,具體由衛健委提供;被評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加3分,具體以市、縣衛健委審查批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享受人事相關優惠政策個人申請表為準;對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表現突出,獲得湖口縣級通報表揚的可以加2分,獲得九江市級通報表揚的可以加4分,獲得江西省級通報表揚的可以加6分,加分以表揚文件為準。各項加分合計不得超過8分。
(四)崗位調劑:當選調職位報考人數小于選調職位數或無人報名時,由縣衛健委商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調劑到其他專業崗位或放棄該崗位名額。
(五)準考證領取:2025年元月14日(星期二)領取《準考證》,地點:縣衛健委人事股。
(六)考試:考試采用閉卷考試(不進行面試),考試時間:2025年元月15日(星期三)9:00至11:00,考試人員須帶《準考證》、身份證提前趕到考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確定擬選調人員
按選調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名單,最低入闈分數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加分),當選調人員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正式錄用時間最早的優先選調(三支一扶服務期計算在內)。報名人數比例為1:1的崗位或筆試當天因臨時缺考、違紀等情況導致實際筆試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人數的崗位,最低入闈分數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加分),否則調減選調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公示期7天。
(八)遞補
公示期后,如擬錄人員本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選調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如無遞補人員則取消選調崗位計劃。
(九)辦理調動手續
所選調人員在新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政策重新聘任,確定工資等級。如果是取得鄉鎮類專業技術資格評聘的職稱,不能在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
三、有關規定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廉潔從政。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泄露機密等違紀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服從安排:擬調入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調入人員要嚴格執行5周年的服務期規定,服務期內調入人員不得申請工作調動。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衛健委商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2-6380362(縣衛健委)
監督電話:0792-6332179(縣委編辦)
?????????????????0792-6332673(縣人社局)
???????????????中共湖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湖口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2月30日
原始標題:湖口縣2024年從農村衛生院公開選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縣城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實施方案
信息來源:http://www.hukou.gov.cn/rsj/tzgg/202412/t20241230_6815156.html